2010年6月5日 星期六

[轉載]既不能文,又不能武的頂尖大學

廖元豪的這篇文章,讀一遍,心痛一次,再讀一遍,心再痛一次。他就在政大任教,最熟悉的正是政大的學術氛圍,所以我讀來感受也特別地深。

原載《天下雜誌》 448期( 2010/06)
文: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從我是個中學生起,就對「大學」與「大學教授」有很高的憧憬。印象裡,大學是一個可以讓學者們沈思、對話,進而創造智慧的環境。許多充滿智慧的腦袋,不需要亟亟追求立竿見影的效果,而能深遠地思考問題,挑戰既有的價值。就如同陳之藩先生在《旅美小簡》提到:「普林斯頓高等研究所,創立的宗旨,是給無用之學的學者一個安靜思想、平安吃飯的地方」。這種「爭千秋不爭一時」的氣氛,深深吸引著我。

2009年5月15日 星期五

選擇性的原則會影響到證據的安排

英國著名史家E.P.湯普森在《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中寫了一個引人深思的註腳:
為了避免讀者過分苛評這類歷史學家,我們可以引一段克拉凡的解釋,說明這種選擇性的原則何以會影響到證據的安排。「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犯下這種錯誤。三十年前我在閱讀亞瑟.楊的《法國紀行》的時候,我邊讀邊畫重點,並根據這些畫出的重點來教導學生。五年前我又把這本書重看了一遍,這才發現,只要是亞瑟‧楊談到貧苦法國人的地方,我都畫了記號,但是很多有關快樂或富足的法國人的敘述,都沒有畫上記號。」 ——E.P.湯普森著,賈士蘅譯,《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上(台北:麥田,2001),頁281-282。

在湯普森所舉的例子裏,克拉凡並不是有意地進行選擇性的閱讀,他是不自覺地只注意到悲慘的法國人,並都打上了標記;而等到他發現自己的閱讀是有選擇的,卻已相隔了廿五年,這麼長的時間裏,他都以片面的理解教導了學生,學生得到的印象,自然是歷史上某一個時期的法國人都很悲慘,因而就看不到事實的另一面。

2009年3月10日 星期二

當心簡繁轉換造成的錯字

大陸小說家劉震雲的小說《我叫劉躍進》(台北:九歌),有段文字很怪異:

劉躍進一愣,沒想到剛剛見面,兒子就反客為主。這本是劉躍進的住處,兒子卻問他去住哪裏,分明是要把他趕出來;另一個讓劉躍進生氣的地方,把劉躍進趕走,說他倆住這兒,分明是住在一起;這哪裏是搞物件,分明是胡搞。(頁166-167)

過去看張藝謀導演的《我的父親母親》,接近片尾處,老母親對著尚未婚娶的獨子一番叮嚀,要他「搞個對象」,意思是找個結婚對象,但這個講法,實在讓台灣觀眾很不習慣。怎麼現在不止是「搞對象」,還「搞起物件」來了?「對象」至少還能是個人,「物件」無論如何不會是人。奇怪,怎麼會有這種用法呢?

2009年1月14日 星期三

不極端的雲南?——我曾經有過的錯覺

在中共歷史中,雲南省似乎是個不怎麼顯眼的省份,除了「長征」途經之外,雲南在中共建立政權後,一直不是個「極端」的省份,大躍進時不像領頭羊河南省一般往前衝,大饑荒也不像河南、安徽、四川等省成為重災區;〔有誤〕即使文革動亂,雲南省也沒有發生讓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事件。〔有誤〕以上是我原來的印象,後來接觸到一些資料,我才發現大謬不然。

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

東亞所創所四十年所慶感言(之二)

今年是東亞所創所四十年所慶,我在政大任教也已滿二十年,在東亞所教書則邁入第十三年。對於所慶,我想得比較多的還是教學,就以老師的角度談談對在學學生的期望。

我在大學教書前,沒有修過教育學分。這是壞事,也是好事。壞的是:沒有學過教育學分,不知道教學的技巧,不知道怎樣設計出較好的課程,要靠自己摸索;好的是,沒有教育理論的束縛,可以自由發揮。毛澤東沒有唸過軍校,但卻很懂得戰爭,他說:「從戰爭學習戰爭」。我是在教書中學習教書。所謂「教學」,教學教學,其實是邊教邊學,「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這是《禮記‧學記》上的一段話。「困」是什麼意思?,木在一個框框中,無法突破;「困」也是一種不足,因為知道自己的不足,才有可能虛心,精益求精。然而,一定是「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嗎?未必,也可能是「學然後以為很懂,教然後以為自己是權威,天下無敵。」

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

最後的答案(東亞所創所四十年感言)

去年東亞所卅九周年所慶,應要求寫了一篇短文。今年四十周年所慶,還要一篇感言,限500字,就借茶花樹,做點也許不那麼切題的反思。

政大新聞館後方有個石階步道,循步道而上可至一圓形平台,附近種了幾株茶花。初冬,我第一次看到茶花開放,腳步沒有停留,印象中是三株紅茶花。第二次經過,我站在平台上由近及遠地數了數,共有七株紅茶花。第三次走過,我一邊走一邊仔細地由下往上數,確定共有九株紅茶花。

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大學能這樣管理嗎?——中國個案

  最近上海的華東政法大學,有學生以「反革命」的罪名告了老師,而公安局也已立案。事情的發生令人有時空倒錯的感覺,怎麼改革開放了三十年,過去「檢舉、揭發」的老把戲,還存在國立大學中?尤其令人費解的是,「反革命罪」早已廢除,改為「危害國家安全罪」,怎麼還能以此告狀?

  除了學生以政治罪名告老師,大學老師竟然也要安排「細作」:「......我剛到人民大學,擔任一個本科班的班主任的時候,領導告訴我,一定要在班裡培養一些積極分子,讓他們隨時把班裡同學的情況定期向你匯報......」(張鳴語)

  以下是張鳴談論此事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