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 星期五

選擇性的原則會影響到證據的安排

英國著名史家E.P.湯普森在《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中寫了一個引人深思的註腳:
為了避免讀者過分苛評這類歷史學家,我們可以引一段克拉凡的解釋,說明這種選擇性的原則何以會影響到證據的安排。「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犯下這種錯誤。三十年前我在閱讀亞瑟.楊的《法國紀行》的時候,我邊讀邊畫重點,並根據這些畫出的重點來教導學生。五年前我又把這本書重看了一遍,這才發現,只要是亞瑟‧楊談到貧苦法國人的地方,我都畫了記號,但是很多有關快樂或富足的法國人的敘述,都沒有畫上記號。」 ——E.P.湯普森著,賈士蘅譯,《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上(台北:麥田,2001),頁281-282。

在湯普森所舉的例子裏,克拉凡並不是有意地進行選擇性的閱讀,他是不自覺地只注意到悲慘的法國人,並都打上了標記;而等到他發現自己的閱讀是有選擇的,卻已相隔了廿五年,這麼長的時間裏,他都以片面的理解教導了學生,學生得到的印象,自然是歷史上某一個時期的法國人都很悲慘,因而就看不到事實的另一面。

2009年3月10日 星期二

當心簡繁轉換造成的錯字

大陸小說家劉震雲的小說《我叫劉躍進》(台北:九歌),有段文字很怪異:

劉躍進一愣,沒想到剛剛見面,兒子就反客為主。這本是劉躍進的住處,兒子卻問他去住哪裏,分明是要把他趕出來;另一個讓劉躍進生氣的地方,把劉躍進趕走,說他倆住這兒,分明是住在一起;這哪裏是搞物件,分明是胡搞。(頁166-167)

過去看張藝謀導演的《我的父親母親》,接近片尾處,老母親對著尚未婚娶的獨子一番叮嚀,要他「搞個對象」,意思是找個結婚對象,但這個講法,實在讓台灣觀眾很不習慣。怎麼現在不止是「搞對象」,還「搞起物件」來了?「對象」至少還能是個人,「物件」無論如何不會是人。奇怪,怎麼會有這種用法呢?

2009年1月14日 星期三

不極端的雲南?——我曾經有過的錯覺

在中共歷史中,雲南省似乎是個不怎麼顯眼的省份,除了「長征」途經之外,雲南在中共建立政權後,一直不是個「極端」的省份,大躍進時不像領頭羊河南省一般往前衝,大饑荒也不像河南、安徽、四川等省成為重災區;〔有誤〕即使文革動亂,雲南省也沒有發生讓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事件。〔有誤〕以上是我原來的印象,後來接觸到一些資料,我才發現大謬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