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2日 星期六

[轉載]缺乏社會現實感的指標性評鑑迷思

文:葉啟政

一、前言

美國文化史家Jacques Barzun在其著《從黎明到衰頹:五百年來的西方文化生活》一書中曾經指出,在十四世紀的文藝復興以後,歐洲其他各國都心悅誠服地自居化外之民,奉義大利為文化正朔。「這種心態其實並不是一種平衡的價值判斷,而是有一種汲汲鑽營者嫌棄自己出身,卻赴外取經,以養成正確高尚品味、言行的味道」(頁129)。我個人認為,把這段話運用在我們的學術界,從過去一直到現在,都可以說是相當地傳神,也甚為貼切。


長期以來,身處整個世界大體系的邊陲地帶,我們社會裡的許多人對西方中心(尤其美國)懷有著類似Barzun所形容之十四世紀的歐洲人的心態,說真的,並不足以令人感到訝異的。只是,假如我們沒有意識到、甚至是不願意承認這樣的心態的存在,那麼,這樣心態長期存在於人們的心靈底處,就容易形成為理所當然的慣性認知模式,而自己不自知。尤其,一旦它成為釐訂整個學術發展之制度化政策的主導潛在意識的時候,其影響所及更是不能不說是深遠的,而,依我個人意見,這恰恰是我們當前所面臨的處境。

首先,我要表明的是,我個人自認並不是一個不顧現實而矇著頭只從理念出發的理想主義者。毋寧的,我是一個知道顧及社會現實的「務實主義者」。這句話的意思是,針對當前台灣學術的發展趨勢, 我已深體認到進行評鑑是無以避免的潮流,它具有著「政治正確」之意涵的無形威力,沒有人敢違逆,也沒有人抗拒得了。對我來說,縱然我有百般的反對意見,但是,我深體認到,這是一個必須認清、也不得不接受的「現實」,用不著提出任何的說詞來為它辯護或予以駁斥的,況且,在此,我也沒有進行這樣之工作的任何動機。這麼一來,剩下的問題很明顯地只有一個:如何進行評鑑才合理,也才對整個台灣人文與社會學科界的發展具有建設性的助益?或者,換個角度來說,當前學術界領導階層所推動的評鑑政策是否合理,對提升和強化整個台灣人文與社會學科界的「素質」到底可能具有著怎樣的影響作用?這正是底下我要討論的重點。

這五十多年來,台灣社會產生了劇烈的變遷,套句大家常用的概念來說,整個社會由農業為主的形態邁進以科技為主導的工商業社會形態。在這樣的發展過程中,所謂經濟起飛是首先看得到的「成就」,而在這十多年來,政治的民主化(至少在體制形式上)更被世人認為是另外一項接著來的「奇蹟」性成就。在這兒,我不準備討論這些「成就」是否真的是一種成就的認定問題,而只想檢視一項我認為與此ㄧ「現代化」發展相伴而來的重要社會期待與要求–講求效益與功績。

二、「效益」、「功績」與「卓越」意識主導下的學術發展

在台灣,經濟生產領域的快速而高度發展,早已使得企業界,特別是私人企業界,視決策的經濟效益以及員工的工作績效為理所當然的「理性」考慮。風氣影響所及,這樣的一種「理性」期待與要求也逐漸擴及公領域之行政人員的身上,儘管實施起來容或是無法充分予以貫徹。如今,在學術界推動建立並實施評鑑制度,說起來,無非即是這樣之講求效益和功績的一種「理性」表現形式,呼應的正是當前台灣社會的一般社會期待。

除了講求效益和功績的「理性」表現形式是一股現實推動的力量之外,我認為,於已創造了經濟與(民主)政治「奇蹟」之外,台灣人似乎變得愈來愈對自己有信心,人們所期盼的已經不是侷限於謀求溫飽或物質的豐裕,而是追求卓越與文化生活的精緻化。這樣的企圖心反映在學術界的,簡單說,就是企圖締造另一個「奇蹟」,即學術「奇蹟」的高度企圖心。於是,於講究效益與功績之外,追求所謂的卓越,成為學術界為自我期許的總體目標。毋寧的,這樣的企圖心是值得尊敬,也應當予以高度肯定和支持的。然而,整個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如何對一個學者的學術研究成果與教學表現的效益和功績(因而,卓越的肯定),確立一個合理、可行、且為大家共同接受的判定準則的上面。

在經濟領域裡,效益與功績是比較容易「客觀」地被確立下來,最常見的是轉換成為可以使用金錢來核算一個人的工作產值「業績」來確立,而一個企業的卓越與否,也可以諸如總產值、盈利額、組織的大小等等具體數子來認定。事實上,這樣的指標幾乎已成為大家都不會質疑的普世判定標準了,至少在資本主義之信念盛行的社會裡,情形是如此的。乃至於公領域之行政人員的效益與功績(即一般所謂的考績),雖說比不上經濟領域那麼容易可以實際的產值來「客觀」認定,但是,畢竟,一般而言, 公務行政人員都有相對明確的固定業務,因此,還是可能謀得到一個大多數人相對可以接受的績效判準。當然,要清楚地認定整個政治領域的總體表現是否卓越,著實是一件比較困難的工作,把這個評判的課題移擺在學術界來看,意見之分歧恐怕只有更多,而不會更少的。總地來說,對一個學者的表現,不管是任教於大學或供職於研究機構者,我們能夠找到類似上述這樣一個合理性可以獲得共識、且又足以普遍被認定是對社會產生有價值之貢獻的績效指標嗎?基本上,我個人是持著相當保留的態度。

總地來說,當我們回過來看看當前台灣人文與社會學科界的領導階層為我們所訂定的評鑑準則的時候,雖說他們所提出的政策性建議並非件件不合理,但是 ,我個人認為,其中被認定為核心的一些判定指標,卻是顯得過猶不及的荒唐,而且極端草率、粗暴。同時,這更顯現出,在參與訂定整個國家之學術發展的總體政策時,這些具有左右決策之人文與社會學科界的領導者,除了對整個人文與社會學科知識的基本意涵,尤其西方人文與社會學科知識的發展史與隱藏於其後之哲學人類學存有預設的背景沒有應有的起碼認識之外,乃單純地呼應著自然科學與工程科技學界之霸權勢力所訂定的學術評鑑規則,或對此一建制化的規則缺乏說「不」的勇氣。

好了,我想,大家很明白,我指涉的這套由自然科學與工程科技學界所主導的評鑑制度是甚麼的。說白了,這就是由強調甚麼SCI所衍生出的SSCI,並進而建立了所謂TSSCI以做為制度化之評鑑指標的重要依據。 底下,針對比照自然科學與工程科技學界而在人文與社會學科界建立此一具標竿性之評鑑制度的政策推動, 我分成三個部分來表示一點個人的意見,它們分別是:(1)到底我們對學者(特別指大學教授)作何期待;(2)強調SSCI是否顯露了偏執狂的跡象,具有著怎樣的社會意義;(3)建立所謂TSSCI作為制度化的評鑑指標可能內涵著怎樣的非預期的「負面」社會效果?

三、大學教授的雙重角色要求

做為教師的一環,大學教授是不同於中小學教員,自有其特殊的社會角色,其中最為明顯的莫過於是,擔負起具承先啟後之象徵意義的文化創新與批判的任務,而若以當代人所持有之典型的意識形態來說,擔負起科學與技術創新又被認為是其中最為重要的社會責任。在此,我不擬對這樣特別強調科學技術的論點多做討論,而僅只希望指出,這樣對大學教授的期待,無疑是把其做為專業「研究者」的角色期待特別予以抬高。在今天這樣一個科技昌明、強調經濟發展、且一切講求效益的時代裡,把大學教授定位為引導科學技術發展的領航者,說真的,確實已成為一股難以抵擋的潮流,享有著確立其角色的正當性,並不是那麼容易顛覆的。事實上,以如此經濟發展掛帥之功利實用主義的意識形態來期待大學教育,在台灣社會裡,早已不是新聞。無論是一般老百姓或社會菁英(特別政府官員),我們所看到的,多的是持著這樣的意識形態來要脅著大學教育的發展。對此,我也不擬作任何進一步的評論,在此所要特別指陳而予以討論的毋寧地是,當大學教授扮演著所謂「教師」此一社會角色時,他是否具有著一個普遍要求的應然責任?若是,此一所具有的時代意義為何?

在我的觀念裡, 大學教授作為「教師」,確實是有這樣一個應然的責任要求的。簡單說,這就是中國唐代的韓愈在其著〈師說〉一文中所說的一句話:「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準此立論,大學教授的社會角色於是乎應當是雙重的。他們既是擔負著整個社會之文化象徵的創新與批判的任務 ,但是,同時也肩負有傳遞知識給(尤其教育)下一代的責任。在此,為了方便討論,姑且讓我以「研究」一詞來稱呼前者,而以「教學」來概括後者。這也就是說,一個理想的大學教授是同時是肩負著研究與教學的任務,而這正是他們做為教師、但卻不同於中小學教師的地方。顯然的,如此一來,一個大學教授如何在研究與教學的雙重角色要求之間尋找到一個妥貼的平衡點,自然就成為關鍵的問題。固然這或許是任何一個大學教授自身必須(或至少可以)思考的問題,但是,更重要的,這是大學自身、或乃至整個社會(或至少政府有關部門–如教育部、國家科學發展委員會等等)應當考慮的制度性課題。換句話說,期待一個大學教授同時在研究與教學上面均有著優異的表現,或以研究為重心來引導教學,在制度上會不會是一種「過分」的不當要求。

是的,我們並不排除可以找到在研究與教學上均有著「優異」表現的「天縱英才」型的教授,但是,畢竟,這是少數。 無論就人格特質、聰明才智、意志能耐等等角度來說,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教授都只是與一般人一樣的平凡,或許,由於職業角色的關係,我們頂多只能要求他們比別人多用功一點,而資質上也比較優秀一些,但並無法祈求他們同時兼顧研究與教學而保持著優越的品質。現實來看,研究與教學就像魚和熊掌一般是不可能兼得的。

或許,正由於大家有著這樣的現實體認,在制度上區分所謂研究型與教學型大學,於是乎,就被許多人認為是整個台灣高等教育體制勢在必行的發展趨勢。顯然的,在這樣的發展模式的指導下,少數幾個國立大學是被界定成為研究型大學的,而且,國家也確實可以種種行政機制來導引而予以貫徹執行著。但是,對於佔絕大多數的私立大學,平心而論,國家實際上是管不著的,只能讓高等教育的市場機制中那一隻「看不見」的手來自動調整,或讓特殊學校之領導階層的特殊自我期許來導引了。

四、SSCI制度化對研究型大學之人文與社會學科發展的可能衝擊

談論到此,引出來的問題似乎比預期的還多,我當然是無法一一討論。在此,我只能選擇其中一個與本次研討會主題有關的課題來表示一點個人的意見。簡單說,這個課題是:推動研究成果SSCI化(底下簡稱SSCI化),到底對整個台灣高等教育,特別是有關所謂之研究型大學的人文與社會學科的教育功能,可能帶來怎樣的衝擊?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顯然的,這樣之SSCI化的制度,對絕大多數的大學(特別是這些年來新興的私立大學),在一大段時間內,是不會產生任何作用的,因為,對這些學校來說,他們若非把辦大學當成經營一般的企業一樣,為的只是賺錢,就是根本沒有以研究為重點的客觀條件,也未必有此意願。對他們,事實上,連把教學的部分辦好,就已經是大成問題了。假若這樣的認知是可以接受的話,那麼,討論的重點就得擺在所謂的研究型的重點大學了,而這也正是SSCI化衝擊最大的場域。

就歷史進程的發展軌跡來看,一個社會的經濟繁榮發展與政治朝向自由民主化,是使得大學的品質得以更形卓越的基本後盾條件。若是這樣的發展階段論可以接受的話,那麼,今天學術界對提升大學的品質、並進而追求卓越所作的努力,可以說才正在剛起步的階段當中。平心而論,在過去一大段的五、六十年間,以台灣大學做為一個領頭學府的例子,其整個學術的水準與教授們所付出的努力,無論就教學或研究而言,確實是可議的。其所以如此,自有諸多的特殊歷史、文化與社會條件作為後盾而使然的,我不擬多加論述。在此,我所關心而希望提出來與大家分享的毋寧地是,在此一有決心提升品質的初期階段裡,SSCI化對像台灣大學這樣一個被定位為研究型大學的「龍頭」重點學府裡頭的人文與社會學科,到底可能產生了怎樣的影響?

在我的觀念裡,人文與社會學科的知識所處理的,最終必然關涉到當地社會的文化(歷史)意義的,因此,無論就教學或研究來說,人文與社會學科的學者是必須講究適當之「身心狀態」的薰陶和養成,也需要孕育敏感的歷史與文化性「感覺」觸角的,而且,這些必然是要以「在地化」的姿態來進行著。即使在今天這樣一個所謂「全球化」的結構形態儼然已成的情況之下,情形亦復如是的。換言之,在人文與社會學科知識的經營過程中,我們基本上既無法超脫在地特殊時空的必要制約,更是難以如一些(甚至是絕大部分)理工科系的知識經營乃高度仰賴把自身之身心狀態抽離的客觀「實作」(最典型的例子是作實驗)來成就。相反的,整個人文與社會學科知識的經營,乃要求人們把整個身心狀態收拾起來而以關注的方式投入,並且需得強調人們彼此之間具備有主體互通之感應的可能情況。因此,以上的說法其實傳遞了一條基本的訊息,即:無論就教學或乃至研究的角度來看,人文與社會學科的知識都是需要以「論辯」做為基本形式,溝通不只是達致知識累積的條件,而且是會通其內涵的絕對優先底蘊成分。用句簡單而通俗的話來說,對一個人文與社會學科的教授來說,若欲善體文化底蘊的意義,教學是促發自己的研究有所精進最有利的一種作為,更遑論教學本就是一個大學教授作育下一代的「天職」。準此,一旦SSCI化的制度予以貫徹,這意涵著四項現象極可能發生:

(1)固然,對某些的人文與社會學者,這個制度的運作並不會影響他們既有的學術作為,他們一樣地可以在研究與教學上有所成,但是,這畢竟是少數具備「天縱英才」資質者,才做得到。對絕大部分的學者,勢必多少是需要犧牲教學的品質與熱誠來換取成就研究成果的要求的。尤其,審視當前台灣之學子選擇就讀大學的文化,這樣之研究導向的大學發展趨勢,勢必使得一批聚集在頂尖大學的最優秀的未來社會菁英(指大學部的學生)得不到應有之高品質的知識訓練與人文薰陶。

(2)縱然教學還是被肯定著,但是,也極可能走向以個人特定的研究旨趣來引導教學內容的,而有產生僵固片面化、且與本地之現實脫節的情形之虞。對此,我必須作點說明。在上面我提過,在有關台灣之人文與社會學科的學術發展這個議題上面,我個人是一個「務實主義者」。基本上,我接受,學習西方的知識乃是不可以避免的時代潮流,過去如此,今天如此,未來的一大段時間內亦復如此。但是,誠如我在前面提到過的,作為一個身處以西方文化為主調之世界體系的邊陲地帶的學者,當我們吸收西方的知識時,是不能忽略形塑整個西方知識體系的社會思想史與社會史的背景,尤其,支撐整個知識體系背後的哲學人類學存有預設,而只是採取自然科學所慣用之(具實證性格的普遍性的)斷代橫剖(尤其次領域化)方式來進行知識的研究和傳遞的。然而,遺憾的是,長期來,這恰恰是台灣人文與社會學科界最常見的實際操作方式。我認為,這樣的現象更可能因SSCI化的制度予以貫徹而愈形加劇。結果將會使得我們更緊密而一昧地向西方傾斜靠攏,如此一來,我們對西方人文與社會學科知識的理解將更形片面化、技術化、僵固化,也愈缺乏反省與批判的能力,更遑論有所自我精進的契機。

(3)更嚴重的,將產生了已在理工科系普遍發現的一種「偏離」的教育現象,
即:學生(尤其研究生)被捲入整個學術研究成果的生產體制,成為教授從事論文生產時被「剝削」的工具。對學生而言,他們所祈求的,只是從中學習並累積一些從事學術生產所必要之儀式性的成規,更重要的是換取到將來在學術界謀求晉身所需要的社會資本。在這樣之知識生產模式的循環過程中,一代又一代地因循、迎合著這樣之SSCI化的生產邏輯而相互提攜與奧援,美其名是為了提升學術水準、進軍國際學術界,但是,事實上,只是在諸如揣摩美國學術界的時尚熱門研究議題與論文寫作的特定偏好形式等等的同一實作理路下,進行著毫無反省機會的慣性生產模式。沒錯,個人的產量是增加了,也在所謂的國際學術界上顯露一定的能見度,甚至擁有一定的知名度,然而,對我們的社會,尤其子子孫孫,或甚至只是對我們自身的學術傳統,到底有何意義,卻往往是無關緊要的。尤其,這無形中將使得原本已經向著美式知識經營體系傾斜之既有主流知識力量的霸權勢力有著加深的機會。

五、SSCI 與TSSCI制度化的相互加持–被扭曲之異化的功績主義

事實上,黃厚銘教授已經很清楚地指出,不管拿著已有的SSCI或藉著將建立的TSSCI來作為評鑑大學教授的成就品質,是一項嚴重的誤導作為。把原本只是用作為資料庫性質、且只具不完全之引述作用的指標當成評鑑之最核心指標,一開始就是「不科學」,也不合理,相當粗暴,更別說不免有拿著洋人的羽毛當令箭的嫌疑。環繞著這個問題的前前後後所衍生的議題,黃教授討論的已夠多了,我不擬再多加贅言,底下所將討論的,只是把焦點擺在SSCI與TSSCI化的制度所可能衍生的社會意義上面,而提出一些個人初步的看法。

撇開對教學的影響不談,依我個人的意見,強調SSCI化的生產理路與TSSCI化的制度理路,對整個台灣人文與社會學科界的發展,具有著不同的基本意涵,底下,讓我對此從事簡單的闡述。首先,我要指出的是,強調SSCI化的生產理路,乍看之下,極像台灣過去幾十年來所呈現之最典型的經濟發展模式–「出口導向」,但是,仔細一想,卻是具有著不同的意義,也產生不同的影響。其中,最為明顯的是,有能力條件、且願意依循著SSCI化的制度來進行知識生產的人文與社會學科的學者,在整個台灣的學術人口中,終將會是極為少數的。因此,不同於台灣一向所展現之出口導向的經濟生產模式,這樣之出口導向的學術生產, 至少在未來可見的一大段時間裡,基本上並不是為了類似賺取外匯或拓展貿易版圖的向外性的勢力擴展。它毋寧是一種希望透過向外求得中心學術體系的認定轉而向內取得正當之「主導權」的「認證」過程。因此,其意義是對內而非對外,因此,其所反映的基本上並不是向外拓展影響版圖的高度企圖心,多有的只是經由集體歷史經驗所累積的潛在自卑情結而引生出來的一種缺乏自信心的心理狀態。只是,這樣的心理狀態經常是為西方(特別美國)的學術是「客觀」地優於我們之認知性的「事實」所掩蓋。

顯而易見的,不管我們對其心理基礎做了怎樣的歷史性詮釋,其實都是不緊要的,因為,在居領導地位之學術行政單位極力推動以SSCI化來落實評鑑制度的情況下,這批具SSCI化能耐的少數「秀異」學者,不但奪得到絕大部分的榮譽與利益機會,而且,也終將順理成章地成為學術界中有權力決定且強化整個制度之走向的舉足輕重「領導」人物,他們說的話總是一言九鼎,深具影響力的。

如此以藉助著向中心學術體系(特指美國)靠攏的SSCI化方式來證成「提升學術水準」與「追求卓越」,被許多人認為是邁向所謂「國際化」的必要過程,縱然其中可能是有著一些必要的「惡」。 然而,對我個人來說,這些必要的「惡」就可能帶來一些「非預期效果」,對整個人文與社會學科未來的發展將產生嚴重的影響,卻是不容輕忽的。其中,最值得關心的是,如果讓我們轉個角度來看,一旦SSCI化推到極端,「提升學術水準」與「追求卓越」做為努力的目標,其實只是一種自我定義與自我生產的必然結果,因為它早已是為這批具SSCI化能耐的少數「秀異」學者靠著制度化的體系自我界定、也自我証成了。尤其,在異議力量沒有足夠能量來匹敵對抗的一面倒情況下,SSCI化無異等於是企圖對學術界內部的自身進行一種價值「均質淨化」的「整肅」運動。說來,這是一種締造絕對霸業的努力工夫,絕對不是儒家所宣揚的王道作為。

對本質上不可能、也不應當規避在地文化與歷史意義問題的人文與社會學科來說,這樣企圖挾洋以自重之定於一尊的SSCI化霸業, 對正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且體質脆弱而纖細的台灣人文與社會學科界來說, 無疑的,在一開始,就把整個可能的多元發展(尤其具特殊文化與歷史個性)的生機給扼殺掉了, 因為這批具SSCI化能耐之少數「秀異」學者的心態早已不自主地成為台灣的名產–香蕉,他們是外黃內白的。我所以作如是說的理由是,SSCI化具有著一股力道把人們(當然,尤其是這批具SSCI化能耐的少數「秀異」學者)在從事研究思考時推向一個方向去。簡單說,這個方向是:西方人(特別美國老大哥)所訂定、所喜好、所習慣的思考、認識與表達方式,潛移默化地確定了我們應當以怎樣的方式來對我們自己的文化與社會進行理解、認識和建構的工程。尤其,在這個被宣稱已是全球化的時代裡,原本只是具備著特定優勢地位的西方學術傳統,卻因其文化優勢長期來高居不下,而偷偷地被供奉成為具有普遍有效意涵的「真理」知識,它享有著普世的價值,也普遍地被我們當中許多的「秀異」學者崇拜著、「信仰」著。

就其基本內涵來說,TSSCI化是不同於SSCI化的,雖然二者總是相互輝映、也相互奧援著。基本上,TSSCI化與SSCI化有著導使學術界為其成員創立一種「啄食次序」(pecking order)的作用,就像在雞群中似乎總是訂有著誰可以先啄食、誰必須等到最後才有啄食的機會一般。而SSCI化不同於TSSCI化的,只是在於它特別是以「挾洋以自重」的形式來形塑學術聲譽與建立學術霸業「啄食次序」。就此一區隔條件來分殊,無疑的,作為評鑑的依據而言,SSCI化基本上是比 TSSCI化更具權威性、也更為學術領導者所看重的,別的不說,單就國際化的「崇高」理想目標來說,情形必然就得是如此了。因此,在強調評鑑指標化的制度運作下,SSCI化基本上是比TSSSCI化更高一等的。假若SSCI化是用來達成區分、篩選出極少數的「秀異」學者的功能(諸如決定有否條件獲得國科會的傑出獎、榮任講座教授或院士等等)之外,那麼,TSSCI化最主要的意義則是用來區辦這些剩下之「平凡」學者的學術表現的良寙,而於其中找出屬於「優等」範疇者,儘管未必是「秀異而傑出」。於是,SSCI化與TSSCI化既是可以區分開,但又是以階序的方式關聯在一齊,成為構作一個既分又合之霸權集團的制度性機制,而這也成為領導著整個學術發展的標竿,參與其中之學術遊戲有成者往往即成為許許多多後進者學習、跟隨與瞻仰的對象。

其實,在學術界中,存在有階序的格局,原是一種常見的社會現象,甚至可以說幾無例外的,關鍵是在於這樣的階序以怎樣的方式來表現的問題上面。簡單說,優質的階序可以砥礪、刺激後進,有助於讓學術界產生具正面意義的發展空間,尤其形塑學術傳統。但是,一旦整個學術領域是向著某一特定的思維模式、認知形態、方法論立場、或存有預設命題等等一面倒的傾斜的話,呈現的階序就不免有著產生絕對「統制」現象的疑慮,成為「整肅」異己或相互砍殺的工具。此時,其所可能產生的負面功能,就不能不特別予以正視了。

在此最後時刻,我要特別再提醒的是:當我們輕率地拿著原是扮演「索引」功能的資料庫來當成評鑑的指標,而且甚至是最重要、乃至唯一的指標的時候,這除了表明著一種極不合理、也不負責任的草率而粗暴作為之外,其實,它也涉及了Weber所一再提示之學術作為一種志業的基本倫理問題了。這個倫理首先指向的是,作為人文與社會學科的學者,我們應當以怎樣的態度來看待來自西方的「現代知識傳統」這樣的歷史產物。這是一個相當嚴肅、且牽涉複雜的問題,在此,我不擬從事任何任一步的闡述,而只是把這樣的議題拋出來,留給大家來討論。
縱然撇開倫理的問題不談,我敢在此大膽地預言說,以SSCI化挾持著TSSCI化來進行著評鑑的加碼作用,無疑地將加速了台灣人文社會學科界裡(至少隱形)霸權集團的形成、並且漸漸地予以固著化。尤其 ,這樣的霸權集團的形成帶來的是一種要求基本認知意識模式予以「均質淨化」,這對台灣人文與社學科界這樣一個從業人口原本就不夠大之學群的發展,在在都是不利的。

六、剩下的一些話

對發展剛處於起步階段的台灣人文與社會學科界,這一切以SSCI化夾帶TSSCI化來進行所謂「提升學術水準、追求卓越與推動國際化」的制度設計,無疑地是一種近乎以揠苗助長方式來操作的急功好利作為。在我的認知裡,這充分地顯現著許多人所認為台灣人現實功利的淺薄心態,同時,也披露了台灣人長期處於文化劣勢地位、但卻又具有著力爭上游之強烈企圖心背後深藏的自卑情結。台灣人太習慣於接受「一切需要靠著洋人來裁奪,才可能評定出品質來」這樣的想法了。說來,這是在一個缺乏自信心的人身上常可看見的一種「長人志氣,滅自己威風」的現象,其實並不足為怪的。只是,一旦這樣的心理情結被予以制度化,問題就顯得特別地棘手,而這正是將發生在今天台灣人文與社會學科界的現象。
在我的觀念裡,在剛起步發展的階段裡,理應讓不同的想法與說法可以充分發展,以培養相互激盪的創新契機。此時,在制度設計上,應當是擺在於營造足以讓多元化的聲音呈現的環境氛圍上面。然而,如今,我的學術領導者所提出來的卻是背道而馳,非得以一言堂化的作為,在這剛起步的時候,就訂下如此一般涇渭分明、弄得你死我活、且相互砍殺的競爭規矩,把整個可能更為開廣、更和諧、更具對話機會的發展空間給弄死了。我真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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