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4日 星期四

[轉載]李銳就十七大致函胡錦濤﹕關于黨本身改革的幾點建議

錦濤同志並常委諸同志﹕
在黨的十七大即將召開之際﹐作為一名入黨已過七十年的老黨員﹐我衷心祝願大會取得積極成果﹐為經濟發展﹑政治民主﹑依法治國﹑國家富強﹑世界和平做出新的貢獻。
我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黨中央正確領導下﹐經過近三十年的改革開放﹐我們的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建設已經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就﹐但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未緊緊跟上去﹐拉了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建設的後腿﹐國家進步顯跛足前行之象﹐危機叢生。因此﹐關于黨對國家領導的性質和方法﹐我個人以為應該有進一步的反思和認識。


陳獨秀在1942年去世前寫的文章裡﹐批評斯大林的專制獨裁時﹐曾經這樣談到民主問題﹕"最淺薄的見解﹐莫如把民主主義看作是資產階級的專利品。""如果有人反對或鄙薄資本主義社會的民主﹐這不是馬克思主義﹐而是法西斯主義﹔這不是反對資產階級﹐而是幫助資產階級更凶橫地﹑更露骨地迫害無產階級。""民主不是哪一個階級的概念﹐而是人類幾百年斗爭才實現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奪取政權以前﹐一直把反封建專制列為中國革命的主要任務﹔奪取政權以後﹐遺憾的是我們淡化甚至拋棄了這個民主革命的主要任務﹐錯誤地將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當成主要敵人。從"三反五反"﹐批判《武訓傳》﹐批判俞平伯﹐批判胡適﹐肅清"胡風反革命集團"﹐肅反﹐批判"鞏固新民主主義秩序"﹐到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剝奪資本家直到農民的生產資料所有權)﹐在意識形態領域定于一尊的同時﹐全面地壟斷了國民經濟。接著更進一步進行所謂"政治戰線和思想戰線上的社會主義革命"﹐發動反右派斗爭﹐剝奪了整個社會的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繼而超英趕美的"大躍進"﹑"反右傾"﹐以至"文化大革命"。1949年後直到改革開放之前﹐總計全國挨整人數上億﹐整死餓死人數幾千萬。除生命和財富的巨大損失外﹐更有精神財富的巨大損失﹐知識分子精英大量消亡﹐整個知識界成為"臭老九"﹐教育遭到嚴重破壞﹐社會道德淪喪﹐真令人痛心之至。這是民主和權力制衡體制未能建立的慘痛惡果。我總記得1978年年尾﹐在安徽省合肥的醫院中和老組織部部長安子文一起待命回京平反復職時他對我說的一句話﹕誰能監督毛澤東呢﹖
過去發生的這些問題﹐以及當前存在的一些危機﹐我以為首先起源于我們黨的內部。我們黨現在是執政黨﹐中國要從根本上杜絕發生上述問題的根源﹐就必須進一步地有效地消除我黨的"特權地位"。從當前來說﹐我黨首先要帶頭模範地執行憲法﹐依法保障人民享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等公民權利﹐以便使我黨接受來自群眾和輿論的監督﹐保證執政的權力不被濫用。關于黨本身的民主化﹐我在十六大的意見書中有過五點建議﹐現在仍就此作三個方面的說明。
(一)要認真總結黨的歷史經驗教訓。科學發展觀的前提是科學歷史觀。從戰爭年代到執政以後﹐從理論到實踐反思"專制體制"的過程及其後果﹐這仍是我們尚未完成的一項巨大任務。
在黨的歷史上﹐第一個歷史決議﹐是為了否定教條主義和經驗主義﹐從而樹立了毛澤東思想和他本人的領導地位﹐但對內戰時期蘇區打AB團和延安搶救運動等錯誤﹐都未涉及。
第二個歷史問題決議主要總結"文革"十年﹐雖然指出毛澤東同志晚年的錯誤﹐但仍過分強調毛澤東同志的功績和毛澤東思想的領導地位。對反右﹑大躍進﹑反右傾﹑文革等嚴重錯誤﹐我以為尚未作出全面的深刻的總結﹐而且近二十多年來我們又一直把它們劃為禁區。這樣就不可能從那些造成嚴重後果的錯誤裡吸取有益的教訓。
譬如反右運動就是很值得回憶反思的。最近我看到中央黨校杜光老教授的一篇文章﹐介紹北京大學學生在反右前夕"鳴放"的情況。當時學生們在校園中張貼的大字報﹐或要求"確保言論﹑出版﹑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或高呼"自由﹑民主﹑理性萬歲"﹔或指出"是否民主﹐是衡量一個社會制度好還是不好的標准"﹔或表示"任何人都不能也不配恩賜人民以民主﹐民主是人民自己的"﹔或明確說﹕"民主就是人民當家作主﹐本身沒有階級性﹐所以沒有資產階級民主和社會主義民主的區別"﹔很多大字報在分析官僚主義﹑宗派主義﹑主觀主義的根源時﹐明確肯定不民主是產生這"三害"的根源﹕"斯大林的錯誤﹐波匈事件﹐我國三大害﹐都是偶然的嗎﹖不﹐都是一個根源﹕不民主。""無產階級專政體現在制度上﹐就是不民主的統治方法。"
北大學生當年講的這些話是發人深省的。當年如果不反右派﹐我黨採納了他們的這些意見﹐那我們國家不是早已走上現代化的道路了嗎﹖建國後我們的歷次政治運動﹐尤其是1958年的"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和1966年始的十年"文化大革命"運動﹐給我們黨和國家帶來了無比慘痛的教訓。我們只要認真地加以總結﹐就必定可以轉化為非常寶貴的財富。恩格斯說過﹕"偉大的階級正如偉大的民族一樣﹐不論從哪方面學習﹐都不如從自己錯誤中學習來得快。"
(二)我以為我黨的改革是中國現在所有改革成敗的關鍵﹐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因為我黨處于國家政治生活的領導核心地位﹐黨的現代化是國家現代化的前提。從革命戰爭年代到和平執政年代形成的高度集權的專制型政黨﹐轉變為依靠民主和法治管理國家的現代執政黨﹐這是我們還沒有完成的歷史任務。這個轉變可說是黨自身的一場革命。改革開放近三十年﹐伴隨市場經濟發展和民營經濟壯大﹐帶來各方面的變化和進步﹐已為這場革命準備了經濟基礎﹑思想基礎和組織基礎。
1980年鄧小平所作的報告《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曾尖銳指出﹕"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決定于政治體制改革。"十三大政治報告進一步提出了黨政分開的改革方案﹐並開始付諸實施。鄧小平後來還說過﹐十三大報告一個字也不能動。我認為1980年鄧小平這個報告與十三大的政治報告這兩個文件﹐仍然值得我黨繼續學習﹐並制訂出逐步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具體措施。
1989年我在哈佛大學參加一個學術會議時﹐聽到一些西方學者稱我們這個國家為"黨國"(Party state)。為了改變以黨代政的傳統做法﹐我在十六大書面建議中曾提到﹐應由人大制定《政黨法》﹑《參政法》。執政黨必須嚴格守法﹐切實履行"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承諾。執政黨自然要對國家進行領導﹐但它實現領導的途徑﹐只能是依靠自己主張的正確性﹐通過黨員活動﹐取得人大和政府的同意﹐形成法規和政府行為。因此﹐各級黨委及其設立的各種機構﹐無權越俎代庖直接管理黨外和政府的事。司法系統應該獨立﹐不該受政黨的直接干涉。黨的宣傳部門也無權直接控制政府和社會有關言論和出版等涉及公民自由權利的事務。黨的各級紀檢機構應該與黨委平行﹐不應由同級黨委領導﹐不應直接插手國家監察部門的工作。各級領導干部的選拔制度﹐應從差額選舉發展到逐步實行競選制﹐包括中央領導人在內。事實證明﹐十三大實行差額選舉產生了良好效果。
現在每年有以多少萬計的貪污腐敗﹑違法亂紀案件﹐貪污腐敗已擴散到學校和醫院﹐種種統計數字﹐令人驚心動魄。官員腐敗如此普遍﹐主要是權力失去強力制約的制度造成的。光靠加強教育自律﹐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和嚴肅處理腐敗案件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不僅治標還要治本。必須變專制型體制為實施憲政的民主體制。這應該成為黨內黨外的共識。我衷心希望黨的改革在上述兩個文件的指導下穩步前進。
(三)尊重憲法﹐實施憲政﹐就要在廣大干部和群眾中宣傳憲法﹐學習憲法﹐使之成為生活中的必需品﹐在每個成年人中形成公民意識﹐以行使公民權利﹑履踐公民責任為榮﹔大中小學都應開設公民課程﹐以培養公民素質﹔從而完成"五四"以來尚未完成的民主與科學精神的啟蒙運動。建國以來﹐我們修改和公布過七次憲法﹐實際上往往徒具空文。錦濤同志接任總書記後﹐第一次講話就著重談憲法﹐給人以莫大的希望。服從憲法就是服從民主。國家政權和執政黨都應該奉公守法﹐官員不能越軌行事。
尊重憲法﹐實施憲政﹐我建議首先開放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迅速制定《新聞出版法》﹔進一步轉變我黨宣傳部門的職能﹐使之成為促進思想解放﹑保障實施憲政﹑維護公民自由權利的部門﹐而不再是思想﹑言論﹑新聞﹑出版的監管控制部門。如果連言論自由都沒有﹐社會怎樣和諧﹖"一個懂得尊重思想的民族﹐才會誕生偉大的思想﹔一個擁有偉大思想的國家才能擁有不斷前進的力量。"我們要有勇氣在這方面認識並改正過去所有的失誤。我國已經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承認和尊重人權與民主的普世價值﹔在國際交往中我國政府倡導協商與合作﹐在國內我黨宣布了"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治國方針﹐這樣﹐就應當在民主與法治的基礎上﹐進一步實現言論與新聞出版的自由﹐改革政治體制。錦濤同志最近在不同場合一再強調﹕"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沒有民主就沒有現代化"﹐要我們全體黨員大力宣傳"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八個字。這是同他在黨校講話中四個方面的堅定不移相一致的。今年3月16日上午﹐家寶同志也在200名國內外記者會上莊重地說﹕"民主﹑法制﹑自由﹑人權﹑平等﹑博愛﹐這些不是資本主義所特有的﹐這是整個世界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類共同追求的價值觀。"要"保證人民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就是要創造一種條件﹐讓人民監督和批評政府。"錦濤同志和家寶同志這些講話都非常好。我相信中央領導同志都在考慮政治體制如何改革的問題。大家盼望將這些講話逐步落到實處。
中國經過近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又逢經濟全球化的信息時代﹐我們的經濟總量已居世界前列﹐中國已經解決了千百年來渴望解決尚未解決的溫飽問題。中國人民為此歡欣鼓舞﹐衷心感謝黨感謝政府。中國現在又迎來了千載難逢的全面改革的大好時機。各方面包括深化經濟改革﹐都督促我們快點走上民主化﹑法治化實施憲政的康莊大道。我們可不能錯過這個大好時機了﹐時不我待﹐機不再來。讓我們認真解決一百多年來中國還沒有解決好的憲政大問題。實行憲政並不是削弱共產黨﹐而是要促進共產黨的現代化﹐取得廣大黨員﹑干部和全國人民的更衷心的擁護﹔也會進一步改善我們的國際形象﹐有利于兩岸的統一。過去我們擺脫不了專制傳統﹐為"權威主義"所左右﹐以為制服"一盤散沙"﹐就靠"有人說了算"﹔總是擔心一旦落實公民權利﹐開放了言論自由等﹐就會亂套﹐社會就不能穩定﹐于是"穩定壓倒一切"成為大政方針﹐形成了穩定壓改革的死局。殊不知民主是個好東西﹐不會添亂﹐只會促進社會的穩定。這已為西方發達國家幾百年來實施憲政﹐走改良主義道路(英語中"改良"和"改革"是一個詞)的成就所證實﹐尤其社會黨執政國家成效更為顯著﹐從而第二國際戰勝了第三國際。(現在社會黨國際有各類成員黨和組織168個﹐有50多個成員黨在其國內執政或參政。)當然﹐各國有各自不同的情況﹐他們的模式與經驗﹐我們不應照搬也照搬不了。但他們的許多經驗﹐我們可以借鑒。我們在這方面有重大的歷史教訓﹐也應該認真總結一下了。
我相信我的這些看法﹐凡屬年屆耄耋的老黨員﹐尤其"一二‧九"運動的一代大都會同意的﹐因為我們當年入黨﹐就是反對蔣介石的"一個主義﹑一個黨﹑一個領袖"的專制統治﹐為了創建一個自由﹑民主﹑富強﹑繁榮的新中國而奮斗啊﹗
我已吃九十一歲的飯了﹐能不能看到十八大﹐自己並沒有把握。1963年同田家英話別詩中有聯句﹕"關懷莫過朝中事﹐袖手難為壁上觀。"過九十歲生日時﹐又做了一首自壽詩﹕"來到人間九十年﹐回看往事未如煙。曾經實踐五不怕﹐留得頭顱擱鐵肩。""鐵肩"有點自吹自擂﹐由于"雙肩"不合平仄﹐用了個"鐵"字﹐這也是一種自我激勵的話。本著知無不言的精神﹐又寫了上面這些意見﹐不當之處﹐還望見諒。 2007年8月3 0日完稿
寄出本文時﹐收到杜光"黨內民主是深化改革的關鍵"文﹐特附上﹐供參考。 9月1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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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則留言:

  1. 跟《亞洲週刊》2007.10.14.所刊載者相對照,這裏貼出的版本經過刪減,並有若干字面上的更動。譬如開頭的這三段文字被省略:

    黨的十五大時,我有個書面發言《關於防「左」的感想與意見》,建議總結改革開放二十年來的經驗教訓,作出第三個「歷史決議」。十六大時,我又向中央常委寫了《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意見》,就黨內生活民主化和家政治民主化各提出五點建議。鑒於目前政治體制改革仍未能同經濟體制改革同步進行,造成腐敗叢生、貧富懸殊、道德淪喪、環境危機、冤案日增、維權事件頻發等等嚴重情況,特就如何解決一黨專政、改善黨的領導問題,再談些意見。

    人類的進步發展,尤其近代以來,主要依靠三個方面的勝負較量,即民主同專制,法治同人治,科學同愚昧;而科學知識乃基本動力。在社會科學領域,主義的優劣必須由實踐來證明。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如果沉迷在主義或個人崇拜中,是非常危險的,必然導致落後;凡執政者的權力如不受監控,必然導致腐敗,絕對權力絕對腐敗,這已為從古到今的歷史所證明。中國兩千多年來,缺乏自由民主和自然科學兩大推動人類進步的傳統。五四運動呼喚德先生賽先生,但直到今天,科學與民主仍然是我們社會的薄弱環節。

    由馬克思提出的「無產階級專政」,經過列寧、斯大林和毛澤東的實踐,演化為一黨專政、領袖獨裁,形成了宗教式的個人崇拜(在英語中,「個人崇拜」和「邪教」是同一個詞)(編按:cult)。領袖的個人意志當作人人必須遵從的金科玉律;將不同意見視為異端,加以清洗、鎮壓,造成廣大幹部必須黨「馴服工具」、廣大人民只能當「螺絲釘」的局面。久加諾夫(編按:當今俄共領袖)總結蘇共的教訓,在於政治、經濟和意識形態的三個壟斷。我們的壟斷性和崇拜性比蘇聯還要嚴重。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後,我們的經濟發展已經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就,但高度壟斷的政治體制仍未改變,拉了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建設的後腿,國家跛足前行,危機叢生。因此,關於黨對國家領導的性質和方法,我認為應該有進一步的反思和認識。

    另外,關於1949年至改革開放,全國整死餓死人數是「五六千萬」。

    又如安子文「誰能監督毛澤東呢?」之後,還有一句:「還記得討論第二個歷史決議時原科學院院長方毅說的一句話:毛澤東是個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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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於第一個歷史決議,完整的文字是:

    「在黨的歷史上,第一個歷史決議,是為了否定教條主義和經驗主義,從而樹立了毛澤東思想和他本人的領導地位,但對內戰時期蘇區打AB團和延安搶救運動等錯誤,都未涉及。從打AB團始的肅反運動,共錯殺了自己人十萬;延安搶救運動也錯整了一萬五千特務。改革開放初期,蕭克(編按:曾參加南昌起義的老將軍)曾政治局會議上建議總結打AB團的教訓,決定由當時的組織部長陳野蘋負責組織討論,寫出文件。但隨後被王震(編按:當時任中顧委副主任,後任國家副主席)反對掉了,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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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恩格斯的:「偉大的階級正如偉大的民族一樣,不論從哪方面學習,都不如從自己錯誤中學習來得快。」一段文字之後,李銳還提到了「罪己詔」:

    我國自古以來,皇帝犯了錯誤有下「罪己詔」的傳統。據《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帝王本紀」統計,共下「罪己詔」二百六十次。漢武帝在位五十四年,曾窮兵黷武,冤獄遍地,後終於醒悟,下「罪己詔」,認錯改錯,漢朝出現中興。皇帝也懂得向天下謝罪,能起社穩定的 作用。過去毛主席是堅決反對下「罪己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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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李銳在其他地方也說"在英語中,「個人崇拜」和「邪教」是同一個詞)"(編按:cult)。這點他是用來與中共將法輪功稱為邪教相比的.
    其實邪教的英文是"evil cult",單是"cult of the individual"並不能翻成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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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亞洲週刊》版李銳文章,在「宗教式的個人崇拜」後,把用來說明的括號句去掉,就沒問題了。改掉後的句子是:

    由馬克思提出的「無產階級專政」,經過列寧、斯大林和毛澤東的實踐,演化為一黨專政、領袖獨裁,形成了宗教式的個人崇拜。領袖的個人意志當作人人必須遵從的金科玉律;將不同意見視為異端,加以清洗、鎮壓,造成廣大幹部必須黨[當]「馴服工具」、廣大人民只能當「螺絲釘」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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