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曹錦清的《黃河邊的中國》(上海文藝,2000) ,啟發很多,是今年暑假讀書收穫最大的一本。以下是作者實地調查發現的一件事:
一般觀念裏,除非四肢殘缺或老弱乏人照顧,討飯的行為才被眾人所諒解;相反地,如果四體健全又年富力壯卻去行乞,多半為人所不齒。但是,在廣大的中國大陸內地,卻有不討飯就是懶惰的看法。這發生在河南省的某個鄉,因為物產不豐,經濟落後,農民貧窮,因此在農閒時必須出外討飯,否則會被鄉民視為懶漢、「二流子」,故農閒時出外要飯乃成為慣例。在農村耕地不足或生產力落後的情況下,農閒時期又無消耗勞動力的處所,以出外討飯來增加收入,看來也是合理的。不過,近幾年這個鄉的領導成功地透過技術的改良,把這個鄉變成豫東的花生重要生產基地,從而帶動了農村經濟的起飛,鄉民再也沒有必要出外討飯了。(原寫於200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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