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9日 星期六

如何提升台灣學術著作的翻譯水準

(本文原是回應網友的一段文字,重新整理、潤飾。)

台灣的翻譯書在出版品總量中佔有相當高的比重,即使純就暢銷書排行榜而言,也是一樣。然而,在每年新增的譯著中,高明的翻譯固然不少,劣譯卻也常見。為何翻譯書可以不受市場優勝劣敗法則影響呢?我認為這是「兩個輕視」造成的。


第一,出版界輕視,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翻譯稿費比自撰稿低很多,幾年前行情是自撰稿一個字一塊錢,譯稿一個字六毛錢,不知現在如何了?二是隨便找人翻譯,有的出版社甚至以一本錯誤百出的譯本作為打響名號的第一炮!

第二,學術界輕視,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話就是:「以翻譯代替著作」。如果這句話指的是剽竊外文著作,權當自己的創作,這當然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真的用心翻譯而且譯得很好,則譯作的地位為何就低於著作一等呢?翻譯其實是非常困難的,譯者必須「化不可能為可能」,有如「二度創作」,有時甚至比創作還艱辛。但不管翻譯成果怎麼樣,就是不能被學術界肯定,這其實和台灣學術界長期倚重西方學術著作的情形是自相矛盾的。在台灣既然要借重西方概念或理論來討論問題,就應該把理論源出的著作好好地翻譯出來供社會檢證和參考。就此而論,能把西方的重要著作譯成中文本來是功德一件,因此,我們要挑剔的是譯得好不好,而不是對譯作一概輕視。

誰買翻譯書呢?或者是英文程度不好,或者不熟悉特定專業術語,或者為了更快地吸收新知。一般而言,前兩種人沒有辨別譯著良窳的能力,他們如何判斷一本譯著的好壞呢?由於台灣仍未形成嚴謹的書評制度,消費者無所據,久而久之,消費者也只有無奈地照單全收了。

如何提昇台灣學術著作的翻譯水準,在此提出兩個方法:

一、容許「以翻譯代替論文」。我們這樣來看,如果認為博士論文必須具有原創性,不宜以譯作當作畢業論文,那麼碩士論文總可以吧。如果碩士研究生能夠選擇本行的重要學術著作用心地翻譯出來,而且又能通過指導教授和口試委員幾近雞蛋裏挑骨頭的嚴格批評和審查,那麼這樣一本學術翻譯書對台灣學術界的貢獻難道會小於自撰的碩士論文嗎?在我看來,這樣的翻譯書很有可能比自撰論文難度更高,因為一般人撰寫論文多多少少要引用外文資料,如果有看不懂的地方很可能會略而不談(有誰可以從論文中得知撰稿人對原著的真正理解和把握?),但翻譯者卻是無所迴避、無所遁形的(坊間那種一遇到看不懂就略而不譯的劣譯另當別論)。

我也知道,這個意見可能是不合時宜的,不太可能被台灣學界接受,趨勢之成為趨勢,是沒道理可講的。另外,這個意見還有一個致命傷:要去哪裏找「幾近雞蛋裏挑骨頭的嚴格批評和審查」的口試委員呢?整個學術環境如此惡劣,誰還跟你認真地逐字比對耗時間呢?

二、建立嚴格的翻譯書評制度。目前,台灣的學術水準幾乎完全依賴各式各樣的評審制度,包括國科會的研究計劃審查制度、大學教師升等外審制度,以及學術期刊審查制度,在評審制度趨向量化管理的同時,其所管制的是規格化與生產量,由於量化管理在技術上的特性,以及學科內部的「近親關係」,對論文品質方面的審核是否已建立公信力則令人生疑。唯有建立獨立於上述各種各樣評審制度之外的書評制度,才有可能讓任何一本著作和一篇論文,可以公開地被社會批評、檢驗。翻譯書評制度即是這個書評制度的一環。

嚴格的書評制度能夠提昇出版品的素質,但台灣在這方面努力仍然不夠,這一方面和學術界不重視有關係,另一方面則有點微妙。在台灣這個小地方,任何一個學科領域也就是那麼幾個人,批評者與被批評的人很可能彼此認識(或者很容易猜得到),被批評者不見得有雅量;批評者為了來日方長,也不願得罪人,最後大家就一起和稀泥。(2002.04.22.草成,2002.08.09.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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